專訪:“構建和平安全、開放有序的和諧網絡空間”
——訪中國外交部條法司司長黃惠康
新華社布達佩斯10月4日電(記者 楊永前)“世界各國應當攜起手來,大力加強網絡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共同構建一個和平安全、開放有序的和諧網絡空間”,正在布達佩斯出席“網絡空間國際會議”的中國政府代表團團長、外交部條法司司長黃惠康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達了這樣的觀點。
黃惠康說,網絡安全圍繞的一個核心是21世紀網絡空間國際秩序的構建,具體表現為網絡空間原則和規則的建立。
黃惠康認為,目前網絡安全方面主要存在三種爭議。一是一些發達國家片面強調網絡自由,并以此作為干涉別國內部事務的借口。廣大發展中國家強調兼顧網絡自由與安全,保持兩者的合理平衡。二是某些國家挾技術優勢大力推進網絡空間“軍事化”,發展中國家則呼吁和平使用網絡空間,反對網絡“軍備競賽”。三是美國等國家主導現有網絡國際治理機制,發展中國家要求公平分配網絡資源,縮小與發達國家的“數字鴻溝”。
他指出,在全球互聯網建設方面迄今尚未形成明確的世界性規則。近年來,各國圍繞網絡空間“國際規則”開展多種形式的對話和討論,網絡安全領域的國際立法逐步提上國際議事日程。2011年9月,中國、俄羅斯、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聯合向第66屆聯大提交了“信息安全國際行為準則”草案。
黃惠康說,去年11月在英國倫敦舉行的“網絡空間國際會議”宣布啟動“倫敦進程”,旨在推動制定網絡空間的“行為規范”。布達佩斯會議是倫敦會議的后續會議。他認為,聯合國作為最具普遍性和權威性的國際組織,是討論網絡空間國際規則制定等問題的最佳場所。同時,中方也愿看到,“倫敦進程”等機制在良好組織、妥善照顧各方關切的基礎上,能為聯合國框架下的討論提供有益補充。
黃惠康闡述了中方在網絡空間建設方面的五項基本原則。一是“網絡主權”原則。網絡主權是國家主權在網絡空間的自然延伸,應受到尊重和維護。聯合國信息社會世界峰會通過的《日內瓦原則宣言》明確表示,“互聯網公共政策的決策權是各國的主權”。各國有權根據本國的網絡發展水平、歷史傳統、文化語言和風俗習慣等,在充分考慮本國廣大民眾意愿和適當借鑒國際通行做法的基礎上,制定本國的網絡公共政策和法律,并依法管理互聯網。
二是“平衡”原則。信息自由流動促進了民眾間的交流和經濟、社會發展,但它是一把“雙刃劍”。信息自由流動不應成為違法和不負責任的信息在網上肆虐的理由,無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不會漠視有害信息威脅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侵犯人民合法權利。因此,應根據各國實際情況,在網絡安全和信息自由流動之間尋找科學、合理的平衡。
三是“和平利用網絡”原則。和平利用網絡空間符合各國的自身利益及全人類共同利益,各國應遵守《聯合國憲章》及公認的國際法和國際關系準則,不利用網絡技術和資源威脅他國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安全,實施敵對行動和制造對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威脅,不研發和使用網絡武器,共同創造和平安全的網絡環境。
四是“公平發展”原則。各國不分大小、強弱、貧富,都有參與國際互聯網基礎資源管理的平等權利。應建立多邊、透明、民主的互聯網國際治理機制,確;ヂ摼W關鍵資源的公平分配,促進全球互聯網均衡發展。廣大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間存在巨大的“數字鴻溝”,發達國家應采取切實措施,加強對發展中國家的能力建設援助。
五是“國際合作”原則;ヂ摼W的跨國性、流動性等特點決定了各國必須加強合作,才能有效應對各種網絡安全威脅。各國應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積極開展互聯網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共同承擔維護全球互聯網安全的責任。
黃惠康說,當前開展網絡安全國際合作仍面臨諸多困難,中方建議從各方存在共同需求的領域,如打擊網絡犯罪方面入手,“積小步成大步”,共同譜寫網絡安全國際合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