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工業離不開制造業,發展制造業離不開裝備制造業。重大技術裝備的水平,往往代表了一個國家裝備制造業的水平,也代表了一個國家工業的最高水平。當前我國企業支持國產裝備的現狀是:小企業比大企業好,民營比國有好,競爭型企業比壟斷型企業好,甚至一些外國企業比本國企業要好。一些大型設備出口到國外甚至發達國家,國內企業卻避而不用。而越是大型的壟斷企業,就越喜歡用進口設備。如果企業不用本國制造的裝備,自主創新就無從談起,只能走引進—落后—再引進的老路,國家的經濟安全也就得不到保障。
事實上,發達國家的裝備工業也是依靠政府扶持才逐漸發展壯大的。其扶持手段包括政府采購、稅收減免、優惠貸款、資金投入、市場保護等,而且在產業發展的各個時期運用的側重點不同。如美國通常采用政府采購、軍事訂貨、政府撥款等手段保護本國市場,一些公共設施建設也有設備國產化率要求。
目前,我國裝備制造業與世界先進水平還有不小差距,國產裝備的整體國內市場滿足率不到60%,在重大裝備領域更低,特別是高新技術裝備、微細加工設備幾乎全部依靠進口,而部分技術含量高的產品配套也要依靠國外,如航空發動機,船舶、飛機導航儀器儀表,精密高檔軸承,高速列車剎車系統等。
隨著高新技術和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技術裝備日趨軟件化,裝備制造業將更多進入高技術產業范疇。目前,我國裝備制造業發展主要存在四點不足:
一是政府對設備進口和技術引進尚沒有形成有效的管理和協調機制,重復引進現象嚴重。
二是一些企業只重視設備進口而忽視技術引進,只管眼前利益不管長遠利益,既不掌握自主知識產權,也無意于擁有自主創新能力。
三是研發資金投入不足。我國裝備制造大中型企業R&D經費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重僅為1.2%,比日本等發達國家低4個百分點;根據國際經驗,如果該比重為1%,企業就難以在競爭中生存,當該比重為2%時,企業可勉強在競爭中維持,只有該比重超過5%,企業才有真正競爭力。我國裝備制造業引進技術費用與消化吸收費用之比為1∶0.36,而工業發達國家通常是1∶3,日韓等國可以達到1∶5~1∶8。由于消化吸收資金少,企業剛剛引進的技術還沒來得及消化,又應國家和用戶要求匆匆忙忙引進更新的技術,形成了一種依賴外國技術的死循環。
四是產業集中度低、缺乏協調發展,核心技術國際依存度高,自主創新能力薄弱。目前我國90%以上的光纖制造裝備,85%的集成電路芯片制造裝備,80%的石油化工裝備,70%的轎車工業裝備、數控機床、紡織機械市場由進口產品占領。作為工作母機的數控機床,其數控系統通常占機床成本的30%~50%,但我國90%以上高檔數控機床數控系統要依賴進口。
自2006年國務院召開振興裝備制造業專題會議以來,各種優惠支持政策接踵而至,但即便是最近出臺的《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首購和訂購管理辦法》,可操作性都不盡如人意,在落實過程中更是困難重重。究其原因,就是因為缺少一個從事總體發展戰略的設計制定和監督執行部門,造成有引導無執行,有規劃無監控。振興裝備制造業由國家發改委牽頭,但國家發改委只規劃、項目和審批,缺乏引導和調控、監督的手段。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出臺政策,但缺乏強有力的集權部門負責監督實施。而新成立的工業和信息化部,其主要職責之一就是擬訂并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準,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這將克服以往那種政出多門形不成合力的局面,為振興裝備制造業提供有力支撐和制度保證